公司治理情形

本公司參考「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內容,訂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經董事會通過。全條文揭露於本公司網站

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有「保障股東權益」專章據以執行,並設有發言人、代理發言人、IR專案組、公共事務組、法務組及股務承辦人員等相關部門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等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本公司設有相關部門隨時掌握董事、經理人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之大股東之持股情形,並依規定公告申報。每年於年報公布前十大股東名單,並依規定申報內部人股權異動情形。

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 (115年4月19日)

姓名

股數

持股比率

吳永茂

38,006,787

6.43%

吳永豐

36,677,497

6.20%

吳永祥

33,903,930

5.73%

元大台灣高股息基金專戶

28,964,243

4.90%

宏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永豐

28,317,430

4.79%

欣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永豐

27,132,669

4.59%

新制勞工退休基金

21,221,740

3.59%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19,152,000

3.24%

瑞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哲維

15,724,258

2.66%

華南商業銀行受託保管元大臺灣價值高息 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專戶

15,474,000

2.62%


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本公司與關係企業均個別獨立運作,各公司有其相關之內部控制制度遵行,並訂有「子公司監理管理辦法」,落實對子公司風險控管機制。


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公司已訂有「防範內線交易內控規定」、「員工行為準則」、「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及「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等相關內控作業規範,並揭露於公司網站宣導,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另為建立良好之內部重大資訊處理及揭露機制,避免資訊不當洩漏,制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並經111年11月8日董事會通過執行。此外為對內線交易規範與防範實務能有更深刻的瞭解與認識,公司於114年10月31日指派公司同仁楊詠平、蔡淑真參加交易 所舉辦「114年度內部人股權交易法律遵循宣導說明會」。

董事會

榮譽董事長 – 吳永豐

現職:東陽事業集團 榮譽董事長
學歷:建業中學

董事長 – 吳永茂

現職:東陽事業集團 董事長
學歷:崑山工專工管科

董事 – 吳永祥

現職:東陽事業集團 總裁
學歷:中原大學化工系

董事 – 黃三良

現職:東陽 IR專案組助理副總
學歷:成功大學會計系

獨立董事 – 吳淑珍

現職:審委會及薪酬會委員
學歷:師範大學英文系

獨立董事 – 陳玲珠

現職:審委會及薪酬會委員
學歷:銘傳商業專科學校電算科

獨立董事 – 洪曉萍

現職:平恆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學歷:成功大學會計系


董事會是否擬訂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執行?

一、董事會多元化:
本公司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包括基本組成、產業經驗及專業能力等。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強化董事會職能達到公司治理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1. 營業判斷能力
  2.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3. 經營管理能力
  4. 危機處理能力
  5. 產業知識
  6. 國際市場觀
  7. 領導能力
  8. 決策能力
  9. 永續發展及風險管理知識與能力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成員多元化落實情形如下:

多元化核心




基本組成
產業經驗
專業能力







年齡
獨立董事
任期年資


















60


61

70
71


3


4

9
9


吳永茂
董事長
中華
民國
吳永豐
董事
中華
民國
吳永祥
董事
中華
民國
王麒斌
董事
中華
民國
林幹雄
獨立董事
中華
民國
蔡明田
獨立董事
中華
民國
鄭雁玲
獨立董事
中華
民國
  1. 本公司董事7名(含3名獨立董事),整體具備營運管理能力,各具有產業經驗和專業能力,其中擁有製造及工程技術者為吳永茂董事長、吳永豐董事、吳永祥董事及林幹雄獨立董事;善長於行銷及品牌通路者為吳永茂董事長、吳永豐董事及吳永祥董事;王麒斌董事具備財務管理及會計專業能力並有多年實際管理經驗;林幹雄獨立董事專精於模具開發設計及製造技術;鄭雁玲獨立董事善長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建立及員工適才適所分析與輔導;而蔡明田獨立董事專精於企業管理及財務會計專業並有實際教學經驗。
  2. 本公司董事7名,皆為本國藉,2名董事具公司經理人身份占比29%(未逾董事席次之1/3)。3名獨立董事,占比43%(大於董事席次之1/3),且其連續任期皆未超過3屆。
    董事成員年齡分布區間計有1名董事年齡位於60歲以下、2名董事位於61~70歲、4名董事位於70歲以上。7名董事間,計有4名(王麒斌董事、林幹雄獨立董事、蔡明田獨立董事及鄭雁玲獨立董事)。超過半數之席次不具有配偶及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第3項及第4項規定情事。除前述外,本公司亦注重董事會組成之性別平等,未來並以提高女性董事席次至三分之一以上為目標。考量公司所需人才特性,目前董事成員包含1位女性獨立董事,女性董事占比14%,公司將持續致力於提升女性董事占比目標,以達董事會性別比率存在最適水準,增加董事會性別多元化效益。
  3. 本公司董事具多元化,對於董事之性別、種族、國籍及文化背景並無限制,未來仍就視董事會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適時增修多元化政策,包括基本條件、專業知識與技能等標準,以確保董事會成員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
  4. 董事會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及達成情形

管理目標

達成情形

董事間應有超過半數之席次,不具有配偶及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已達成

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已達成

董事會成員宜至少含一位女性

已達成

獨立董事連續任期不宜超過三屆

已達成

獨立董事席次不宜少於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已達成

二、董事會獨立性:
本公司董事7名,含3名獨立董事,獨立董事比重43% (大於董事席次之1/3);本公司董事7名,2名董事具公司經理人身份占比29% (未逾董事席次之1/3);所有獨立董事連續任期均不超過3屆;所有獨立董事皆未持有公司股份;7名董事間,計有4名(超過半數之席次)不具有配偶及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第3項及第4項規定情事。綜上所述,本公司董事會具獨立性。


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本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尚無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未來將視營運狀況及規模增設其他功能性委員會。


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本公司已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定期進行績效評估,評估結果得作為提名董事時之參考。114年度董事會績效自評已完成,並提報至115年3 月6日董事會,且已依規定揭露於股東會年報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本次自評結果如下:

一、整體董事會:

  1. 衡量項目: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之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五大面向,共11個項目。
  2. 自評結果:除董事之持續進修未得分外,整體得分為90分(含)以上,評估結果為「優良」。

二、個別董事成員:

  1. 衡量項目: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董事職責認知、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六大面向,共17個項目。
  2. 自評結果:除董事之持續進修未得分外,平均全部衡量指標達成率90%(含)以上,評估結果為「優良」。

三、功能性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

  1. 衡量項目: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內部控制等五大面向,共12個項目。
  2. 自評結果:平均全部衡量指標達成率90%(含)以上,評估結果為「優良」。

四、功能性委員會(審計委員會):

  1. 衡量項目: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內部控制等五大面向,共12個項目。
  2. 自評結果:平均全部衡量指標達成率90%(含)以上,評估結果為「優良」。

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本公司一年一次,參考審計準則公報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並取具會計師獨立性聲明書及審計品質指標(AQI)資訊,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最近一次評估結果經115年3月6日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審議通過。另每年依據國際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規定,財務報表簽證會計師提供非確信服務前,應經審計委員會核准始得執行,本公司已制定預先核准非確信服務政策之一般性原則,提115年3月6日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以確保審計結果之獨立性。經評估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胡子仁會計師及洪國森會計師,皆符合本公司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標準(詳註2),會計師事務所及查核團隊具高品質審計服務能力,足堪擔任本公司簽證會計師,續委任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簽證。
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標準:

序號

評估項目

評估結果

是否符合
獨立性及
適任性

1

財務利益

並無發現任何直接財務利益或重大間接財務利益。

2

融資及保證

並無發現任何相互融資或保證之行為。

3

商業關係

並無任何密切之商業關係。

4

家庭與個人關係

無此情事。

5

聘僱關係

無此情事。

6

禮物餽贈及特別優惠

並無發現任何影響專業決策或獲取屬保密資訊之行為。

7

簽證會計師的輪調

會計師輪調皆符合規定。

8

非審計業務

並無有對獨立性影響之業務內容。

9

會計師獨立性聲明書

已取得會計師提供之獨立性聲明書。

10

會計師審計品質指標(AQI)資訊

已取得會計師審計品質指標(AQI)資訊。

總裁(總經理) – 吳永祥

現職:東陽事業集團 總裁
學歷:中原大學化工系

事業群總經理 – 陳祖雄

現職:AM事業群
學歷:陸軍官校運輸科

事業群總經理 – 吳明聰

現職:OEM事業群
學歷:長榮中學普通科

事業群副總經理 – 孫東照

現職:AM事業群
學歷:虎尾科技大學機械與機電工程碩士

事業群副總經理 – 黃士銘

現職:AM事業群
學歷: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事業群副總經理 – 吳明龍

現職:OEM事業群
學歷:成功大學機械研究所

總督導 – 鄭正勝

現職:董事長辦公室 OEM經營督導組
學歷:成功大學工程系

總督導 – 楊明河

現職:董事長辦公室 OEM經營督導組
學歷:嘉義大學管理學院碩士

事業本部副總經理 – 陳金錫

(財務兼會計主管及公司治理主管)
現職:財務管理事業本部
學歷:成功大學高階管理碩士

事業群副總經理 – 吳介中

現職:AM事業群
學歷:美國阿肯色理工大學研究所

事業群副總經理 – 吳介文

現職:OEM事業群
學歷:達拉斯浸信大學組織管理研究所

本公司於110年5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公司治理主管」1名,由陳金錫副總擔任公司治理主管,為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之最高主管(為公司經理人),其具備財務及股務專業資格,且從事財務及股務主管職務達三年以上,並帶領財務管理事業本部成員共同推動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主要職掌包含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及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並依規定於擔任此職務每年應至少進修12小時,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於114年度共進修15小時如下列:

序號

進修機構

課程名稱

進修日期

進修時數

1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透過櫃買市場實踐永續發展

114/5/9

3

2

臺灣證券交易所

2025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

114/7/9

6

3

台灣董事協會

跨世代人才管理與永續準則IFRS S1/S2導入實務

114/7/11

6

本公司重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與意見,已設置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與利害關係人溝通,並於公司網站上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提供多元溝通管道與聯絡平台,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議題。一年一次將與各利害關係人溝通情形報告至董事會。

本公司委任「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股東會事務。

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本公司已架設網站(https://www.tyg.com.tw)揭露公司相關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另投資人亦可藉由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查詢。


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本公司已架設中英文網站,指定公共事務組負責蒐集及揭露相關資訊,並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落實發言人制度。另公司法人說明會行程、簡報資料及影音檔,依規定公告申報,投資人可藉由公司網站或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 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本公司於會計年度終了75日內公告並申報114年度財務報告,並於規定期限內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1. 員工權益:公司本著以人為本,視員工為公司之重要資產,對於員工工作環境、教育訓練等,訂立完整之制度辦法並落實執行,使員工能在安心、安身   的先決條件下作業。
  2. 僱員關懷:公司重視員工的安全與健康,提供員工享有健康檢查。另公司設有護理師隨時提供員工緊急照護,並定期請醫師駐廠為員工提供醫療與健康相關諮詢,不定期舉辦健康講座,並建置EAP員工協助方案,協助員工解決影響工作生產力的個人議題   ,預防、解決可能導致員工生產力下降的原因。
  3. 投資者關係:本公司持續保持與投資人的良好互動,包括:依法令規定公開資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以保障投資人之權益,並於公司網站架設投資人專區,並揭露與投資人議合會議紀錄(含投資人提問與公司回復之重要內容),充分提供資訊,供投資者參考,並設有溝通平台供投資者與公司聯絡。此外不   定期參加國內外法說會與投資人面對面溝通交流。
  4. 供應商關係:本公司視供應商為長期合作夥伴,以建立共同成長為目標,藉由SCM供應平台等管道,強化與供應商間資訊交流、問題溝通,提升供應商經營管理之學習。除盡心推動品質外,也敦促廠商生產環境整理整頓,生產流程改善,做好相關安全管 理,節能減碳,勞動人權規範,誠信經營規範等,進而創造雙贏局面,以達共存共榮為目的。
  5. 利害關係人之權利:本公司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為公司對外之溝通管道,利害關係人得與公司進行溝通、建言,以維護應有之合法權益,並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提供多元溝通管道與   聯絡平台,供利害關係人與公司聯絡。
  6. 114年度董事及經理人進修之情形:

序號

姓名

進修機構

課程名稱

進修日期

進修時數

1

經理人 陳金錫副總

國立成功大學

IFRS更新及永續資 訊揭露實務分享

114/7/24~114/7/25

3

2

經理人 陳金錫副總

國立成功大學

上市櫃公司誠信風險之公司治理因應策略與實務

114/7/24~114/7/25

3

3

經理人 陳金錫副總

國立成功大學

「漂綠」(greenwashing)與虛偽不實永續報告書的罪與罰

114/7/24~114/7/25

3

4

經理人 陳金錫副總

國立成功大學

ESG與企業財務績效

114/7/24~114/7/25

3

5

經理人 陳金錫副總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透過櫃買市場實踐永續發展

114/5/9

3

6

經理人 陳金錫副總

臺灣證券交易所

2025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

114/7/9

3

7

經理人 陳金錫副總

台灣董事協會

跨世代人才管理與永續準則IFRS S1/S2導入實務

114/7/11

3

  1. 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訂定各種內部控制制度及相關辦法,由各專責人員落實進行各種風險管理及評估。稽核組亦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其年度稽核計劃並確實執行,以落實監 督機制及控管各項風險管理之執行。
  2. 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設有業務部門,提供客戶服務及客訴處理,保持與客戶暢通的聯繫管道,與客戶維持穩定良好關係,以創造公司利潤。
  3. 公司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本公司已於114年6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為全體董事續購買責任保險,相關內容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最近年度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已改善情形說明如下:

114年公司治理評鑑指標已改善項目

編號

指標項目

改善方式

4.2

公司是否設置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兼)職單位,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訂及監督執行,並於公司網站及年報說明設置單位之運作及執行情形,且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

公司已設置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單位,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訂及監督執行,並於公司網站及年報說明設置單位之運作及執行情形,且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

4.5

公司編製之永續報告書是否取得第三方驗證?

公司編製之永續報告書已取得第三方有限確信報告。

4.27
(114新指標)

公司是否揭露過去一年溫室氣體範疇三類別及年排放量?

公司已揭露過去一年溫室氣體範疇三類別及年排放量。

4.28
(114新指標)

公司是否制定能源管理計畫,並於公司網站、年報或永續報告書揭露執行情形?

公司是已制定能源管理計畫,並於永續報告書揭露執行情形。

4.30
(114新指標)

公司是否制定提升員工職涯能力之員工培訓發展計畫,並揭露內容及其實施情形?

公司已制定提升員工職涯能力之員工培訓發展計畫,並揭露內容及其實施情形。

4.32
(114新指標)

公司是否制定個人資料保護政策,並揭露內容及其實施情形?

公司已制定個人資料保護政策,並揭露內容及其實施情形。

4.33
(114新指標)

公司是否針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行銷或標示等議題,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公司已針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行銷或標示等議題,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114年公司治理評鑑指標尚未改善優先加強項目

編號

指標項目

改善方式

E-7
(115新指標)

公司是否揭露過去兩年廢棄物總重量?

公司已揭露過去兩年廢棄物總重量。

E-9
(115新指標)

公司是否揭露過去兩年能源使用狀況?

公司已揭露過去兩年能源使用狀況。

S-6
(115新指標)

公司是否揭露與投資人議合(如法人說明會、親自拜訪、視訊、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方式)之情形,及投資人提問與公司回復之重要內容?

公司已揭露與投資人議合會議紀錄(含投資人提問與公司回復之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