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除應遵守相關法令及章程之規定,維護股東權益、平等對待股東、強化董事會結構與運作、提升資訊透明度及落實企業社會責任外,並致力於建置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構,說明如下:
公司治理架構圖

施行原則
本公司極為重視公司治理並依下述原則辦理,以落實公司治理:
資訊揭露制度
本公司目前已有完善的資訊揭露制度,以確保股東能取得公司最新、最正確的訊息作為投資依據,以正確詳實、公平揭露為原則,即時提供各項有關於營運及財務等相關資訊。
公司治理之落實
本公司之公司治理架構下設置兩個委員會,分別為「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
1.「審計委員會」:本公司自106年6月起組成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而為落實公司治理精神,依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運作,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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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屆成立日期 |
召集人 |
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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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6.20 |
吳淑珍 |
吳淑珍、陳玲珠、洪曉萍 |
註:審計委員會成員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任期同董事會任期。
2.「薪資報酬委員會」:本公司自100年12月起組成薪資報酬委員會,而為落實公司治理精神,依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主要職責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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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屆成立日期 |
召集人 |
委員 |
|---|---|---|
|
100.12.26 |
吳淑珍 |
吳淑珍、陳玲珠、洪曉萍 |
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任期同董事會任期。
3. 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之最高主管,主要職掌包含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及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
4. 內部稽核:負責全公司內部控制作業稽核,確保內部控制制度能有效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