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參考「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內容,訂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經董事會通過。全條文揭露於本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
| 首屆成立日期 | 現任審計委員會成員 | |
| 召集人 | 委員 | |
| 106.06.20 | 林幹雄 | 林幹雄、蔡明田、鄭雁玲 |
註:審計委員會成員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任期同董事會任期。
| 首屆成立日期 | 現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 | |
| 召集人 | 委員 | |
| 100.12.26 | 林幹雄 | 林幹雄、蔡明田、鄭雁玲 |
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任期同董事會任期。
本公司參考「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內容,訂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經董事會通過。全條文揭露於本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有「保障股東權益」專章據以執行,並設有發言人、代理發言人、IR專案組、公共事務組、法務組及股務承辦人員等相關部門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等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本公司設有相關部門隨時掌握董事、經理人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之大股東之持股情形。每年於年報公布前十大股東名單。
| 姓名 | 股數 | 持股比率 |
| 吳永茂 | 38,006,787 | 6.43% |
| 吳永豐 | 36,677,497 | 6.20% |
| 吳永祥 | 33,903,930 | 5.73% |
| 元大台灣高股息基金專戶 | 30,161,989 | 5.10% |
| 宏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永豐 | 28,317,430 | 4.79% |
| 欣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永豐 | 27,132,669 | 4.59% |
| 華南商業銀行受託保管元大臺灣價值高息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專戶 | 19,799,000 | 3.35% |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 17,583,717 | 2.97% |
| 瑞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金寶 | 15,724,258 | 2.66% |
| 永豐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明聰 | 14,928,900 | 2.52% |
本公司與關係企業均個別獨立運作,各公司有其相關之內部控制制度遵行,並訂有「子公司監理管理辦法」,落實對子公司風險控管機制。
公司已訂有「防範內線交易內控規定」、「員工行為準則」、「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及「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等相關內控作業規範,並揭露於公司網站宣導,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另為建立良好之內部重大資訊處理及揭露機制,避免資訊不當洩漏,制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並經111年11月8日董事會通過執行。此外為對內線交易規範與防範實務能有更深刻的瞭解與認識,公司於114年10月31日指派公司同仁楊詠平、蔡淑真參加交易所舉辦「114年度內部人股權交易法律遵循宣導說明會」。
一、董事會多元化:
本公司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包括基本組成、產業經驗及專業能力等。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強化董事會職能達到公司治理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
多元化核心 \ 董 事 姓 名 |
基本組成 | 產業經驗 | 專業能力 | ||||||||||||||
| 國 籍 |
性 別 |
具 有 員 工 身 份 |
年齡 | 獨立董事 任期年資 |
製 造 |
品 牌 通 路 |
財 務 管 理 |
營 運 管 理 |
工 程 技 術 |
行 銷 |
會 計 |
人 力 資 源 |
|||||
| 60 歲 以 下 |
61 至 70 歲 |
71 歲 以 上 |
3 年 以 下 |
4 至 9 年 |
9 年 以 上 |
||||||||||||
| 吳永茂 董事長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V | |||||||||
| 吳永豐 董事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V | |||||||||
| 吳永祥 董事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王麒斌 董事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
| 林幹雄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
| 蔡明田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
| 鄭雁玲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女 | V | V | V | V | |||||||||||
| 管理目標 | 達成情形 |
| 董事間應有超過半數之席次,不具有配偶及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 已達成 |
| 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 已達成 |
| 董事會成員宜至少含一位女性 | 已達成 |
| 獨立董事連續任期不宜超過三屆 | 已達成 |
| 獨立董事席次不宜少於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 已達成 |
二、董事會獨立性:
本公司董事7名,含3名獨立董事,獨立董事比重43% (大於董事席次之1/3);
本公司董事7名,2名董事具公司經理人身份占比29% (未逾董事席次之1/3) ;
所有獨立董事連續任期均不超過3屆;
所有獨立董事皆未持有公司股份;
7名董事間,計有4名(超過半數之席次)不具有配偶及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第3項及第4項規定情事。
綜上所述,本公司董事會具獨立性。
本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尚無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未來將視營運狀況及規模增設其他功能性委員會。
本公司已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定期進行績效評估,評估結果得作為提名董事時之參考。113年度董事會績效自評已完成,並提報至114年3月7日董事會,且已依規定揭露於股東會年報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本次自評結果如下:
本公司一年一次,參考審計準則公報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並取具會計師獨立性聲明書及審計品質指標(AQI)資訊,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最近一次評估結果經114年3月7日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審議通過。另每年依據國際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規定(財務報表簽證會計師提供非確信服務前,應經審計委員會核准始得執行),本公司已制定預先核准非確信服務政策之一般性原則,提114年3月7日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以確保審計結果之獨立性。經評估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胡子仁會計師及洪國森會計師,皆符合本公司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標準,足堪擔任本公司簽證會計師,續委任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簽證。
| 序號 | 評估項目 | 評估結果 | 是否符合 獨立性及 適任性 |
| 1 | 財務利益 | 並無發現任何直接財務利益或重大間接財務利益。 | 是 |
| 2 | 融資及保證 | 並無發現任何相互融資或保證之行為。 | 是 |
| 3 | 商業關係 | 並無任何密切之商業關係。 | 是 |
| 4 | 家庭與個人關係 | 無此情事。 | 是 |
| 5 | 聘僱關係 | 無此情事。 | 是 |
| 6 | 禮物餽贈及特別優惠 | 並無發現任何影響專業決策或獲取屬保密資訊之行為。 | 是 |
| 7 | 簽證會計師的輪調 | 會計師輪調皆符合規定。 | 是 |
| 8 | 非審計業務 | 並無有對獨立性影響之業務內容。 | 是 |
| 9 | 會計師獨立性聲明書 | 已取得會計師提供之獨立性聲明書。 | 是 |
| 10 | 會計師審計品質指標(AQI)資訊 | 已取得會計師審計品質指標(AQI)資訊。 | 是 |
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於114年度共進修15小時如下列:
| 序號 | 進修機構 | 課程名稱 | 進修日期 | 進修時數 |
| 1 |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 透過櫃買市場實踐永續發展 | 114/5/9 | 3 |
| 2 | 台灣董事學會 | 跨世代人才管理與永續準則IFRS S1/S2導入實務 | 114/7/11 | 6 |
| 3 | 臺灣證券交易所 | 2025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 | 114/7/9 | 6 |
本公司已設置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與利害關係人溝通,並於公司網站上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提供多元溝通管道與聯絡平台,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議題。
本公司委任「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股東會事務。
本公司已架設網站(https://www.tyg.com.tw)揭露公司相關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另投資人亦可藉由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本公司已架設中英文網站,指定公共事務組負責蒐集及揭露相關資訊,並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落實發言人制度。另公司法人說明會行程及內容,依規定公告申報,投資人可藉由公司網站或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本公司於會計年度終了75日內公告並申報113年度財務報告,並於規定期限內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序號 | 姓名 | 進修機構 | 課程名稱 | 進修日期 | 進修時數 |
| 1 | 王麒斌 董事 |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產業學院 | 淨零永續2024關鍵行動論壇 | 113/9/11 | 6 |
| 2 | 王麒斌 董事 | 臺灣證券交易所 | 壯大臺灣資本市場高峰會 | 113/9/30 | 3 |
| 3 | 陳金錫 副總 | 國立成功大學 | 會計主管持續進修課程 | 113/8/22~113/8/23 | 12 |
| 公司治理主管持續進修課程18小時,進修內容請詳閱年報第32頁 | |||||
| 113年公司治理評鑑指標已改善項目 | 編號 | 指標項目 | 改善方式 |
| 1.18 | 公司是否於股東常會議事錄記載股東提問及公司回覆之重要內容? | 公司已於113年股東常會議事錄載明該股東常會無股東提問。 |
| 3.14 | 公司年報是否揭露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酬金之連結? | 已於公司年報揭露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酬金之連結。 |
| 4.18 | 公司是否依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書(TCFD)架構,揭露企業對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治理情況、策略、風險管理、指標和目標之相關資訊? | 公司已依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書(TCFD)架構,揭露企業對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治理情況、策略、風險管理、指標和目標之相關資訊。 |
| 4.19 | 公司是否投資於節能或綠色能源相關環保永續之機器設備,或投資於我國綠能產業(如:再生能源電廠)等,或有發行或投資其資金運用於綠色或社會效益投資計畫並具實質效益之永續發展金融商品,並揭露其投資情形及具體效益? | 公司於113年開始執行「東陽實業及其供應商低碳永續轉型計畫」,並擔任主導廠商,攜手11家供應鏈廠商進行低碳化轉型,其相關投資情形及具體效益已揭露。 |
| 113年公司治理評鑑指標尚未改善優先加強項目 | 編號 | 指標項目 | 改善方式 |
| 4.2 | 公司是否設置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兼)職單位,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訂及監督執行,並於公司網站及年報說明設置單位之運作及執行情形,且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 | 公司已設置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單位,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訂及監督執行,將於公司網站及年報說明設置單位之運作及執行情形,及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 |
| 4.30 | 公司是否制定提升員工職涯能力之員工培訓發展計畫,並揭露內容及其實施情形? | 公司將制定提升員工職涯能力之員工培訓發展計畫,並揭露內容及其實施情形。 |
本公司已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守則」並揭露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公司網路,嚴格要求董事、經理人及員工等必須履行誠信政策,落實執行。另本公司企業精神為「熱心、誠實、創意」刊登於公司各角落及公司網站及員工手冊內,為公司永續發展的指導方針,並於內部管理及外部商業活動中確實執行法令遵循,以透明及負責之經營理念,制定以誠信為基礎之政策,並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與風險控管機制,以創造永續發展之經營環境。
本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禁止不誠信行為,除分析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加強管理「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本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員工行為準則」及「申訴管理辦法」,明訂相關處理流程,及提供公司內外部人員檢舉違反誠信行為之管道,並落實執行,若有違反相關規定,公司將依內部懲戒措施進行懲處。
本公司員工手冊明訂員工須知,包括正確的工作態度、職場道德及保密意識等,例如「公司員工均不得向客戶、供應商或其他與公司業務相關的人士,收受或給予回扣或其他不正當利益」及「未經核准,公司員工均嚴禁收受供應商贈送之禮品、現金或其他變相財貨」,以提升同仁誠信及自律觀念落實執行。
本公司訂定「誠信經營守則 」以公平與透明之方式進行商業活動。於商業往來之前,宜考量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交易對象之合法性及是否涉有不誠信行為,以避免與涉有不誠信行為者進行交易。與他人簽訂契約,其內容須包含遵守誠信經營政策,及交易相對人如涉有不誠信行為,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誠信廉潔條款。
本公司為建立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及健全發展,維護良好商業運作模式,由管理本部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確保誠信經營守則之落實,一年一次提董事會報告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報告。並對本公司人員舉辦教育訓練與宣導,使其充份瞭解公司誠信經營之決心、政策、防範不誠信行為規定及違反不誠信行為之後果。於113 年舉辦「誠信道德培訓」,總計培育3,659人次,總訓練時數達3,659小時。
本公司已於「誠信經營守則」制定防止利益衝突之政策,並提供適當陳述管道,落實執行。此外,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規定,董事對於會議事項,與其自身有利害關係者,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113年度及114年度,計召開12次董事會,均遵照董事會議事規範進行。
為確保誠信經營之落實,本公司已建立有效之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並隨時檢討,以防止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擬定之稽核計劃,定期查核前項制度遵循情形,並作成稽核報告提報董事會,必要時,得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公司訂有「誠信經營守則」,對本公司人員舉辦教育訓練與宣導,使其充份瞭解公司誠信經營之決心、政策、防範不誠信行為規定及違反不誠信行為之後果。於113年舉辦「誠信道德培訓」,總計培育3,659人次,總訓練時數達3,659小時。
本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員工行為準則」及「申訴管理辦法」,明訂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及相關處理流程, 提供公司內外部人員檢舉違反誠信行為及員工申訴職場侵害之管道,檢舉受理專責單位為人力資源單位。檢舉人應提供姓名及聯絡方式,及被檢舉人違反誠信行為或遭受職場侵害情事,以利回覆調查後之處理結果。檢舉人或參與調查之人員,公司予以保密及保護;受理及調查過程均應留存文件,並以密件專檔管理。檢舉管道如下:
一、內部管道:
一、外部管道:
本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及「申訴管理辦法」,申訴人檢舉違反誠信行為情事時,得透過申訴管道提出,公司接獲反映後,即於三日內啟動調查小組展開作業,並記錄於『申訴調查表』,對所接獲之檢舉事項及後續調查,申訴人及參與調查之人員,公司予以保密及保護;受理及調查過程之文件,亦以密件專檔管理。
本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及「申訴管理辦法」,申訴人檢舉違反誠信行為情事時,得透過申訴管道提出,公司接獲反映後,即於三日內啟動調查小組展開作業,並記錄於『申訴調查表』,對於所接獲之檢舉事項及後續調查,申訴人及參與調查之人員,公司予以保密及保護;受理及調查過程之文件,亦以密件專檔管理。
本公司於本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以供隨時查詢。
公司訂有「誠信經營守則」、「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及「員工行為準則」,所有同仁、經理人及董事會成員均必須遵守,與誠信經營守則無重大差異。
東陽公司自創立之始,即以「人本經營」為中心思想,並以「熱心、誠實、創意」為三大企業精神,它不僅是東陽永續經營的信念,也發展成為東陽的企業文化。多年來一直秉持『以人為本』的中心思想,持續整理整頓,建立永續經營永續成長的東陽,戮力於企業與社會的永續發展,為所有利害關係人創造多贏、為社會增加經濟價值,繼續成為社會向上提升的力量。